第十三章 沙漠死神的过往(二合一)二、三更

  沙漠死神内瑟斯在一个名为地球的世界是一个家,他叫萧小鼎,曾经凭借创作的《诛神》获得巨大的成功,不仅使得他家财万贯、声名鹊起和抱得美人归,还使得他曾经的梦想得以实现。

  是的,他曾经梦想成为一个本世纪最伟大的家,即使这个梦想在小学时代,被他的语文老师批的一文不值,说什么“学好物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家只是可笑至极的乌托邦主义者。”

  他曾经在网站上发表过第一本,不出意料地扑街了,但是他并没有气馁,他在别人的白眼和嘲讽中坚持了下来,因为他有一个梦想,他要成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家!

  从此,他每天白天在公司里忙得半死不活,晚上回到家,一边啃着面包,一边在电脑桌前码字,那颗火热的心在不停地催促着他,他要证明给所有人看,家也可以有出息,也可以走遍天下都不怕!

  于是乎,一本名扬天下的《诛神》,就在这个只有四十平方的小房子里问世了,这本书无论是从内容、情节和世界观,还是从人物塑造等方面都深深地吸引着无数读者,人们开始竞相追捧这一本,使得它开始在网站上初露锋芒。

  随着这本书受到越来越多读者的欢迎,萧小鼎的腰包开始不断鼓起来,也让他这个大胖子终于有些许底气追求梦中情人。

  并且,他的创作热情也随之被调动了起来,写的章节越来越出色,令《诛神》这本书开始锋芒毕露,在网站上展现出别样的风采。

  但是,在另一方面,随着这本书的关注度不断在提高,开始有诸如游戏开发商、影视公司等开始频繁接触萧小鼎。

  在糖衣炮弹的连番轰炸下,起初本来是拒绝的他,在周围亲戚朋友的劝说下,脑袋一发晕,就贩卖了版权,换回了惊人的收益。

  后来,萧小鼎签了一张又一张的合同,换来一叠又一叠的钞票,并且,他的梦中情人得知他的事迹之后,对他开始温柔倍加,此时此刻,他感觉心都醉了。

  “人为什么要努力的干活,不就是为了钱嘛。”他如是想到。

  于是,曾经炽热的心变得空洞无物,随即被腐朽的金钱所填满,他开始变得利益熏心,不再为了单纯的梦想而写作,仅仅只是为了钱而去码字。

  结果,那本《诛神》末尾写得越来越糟糕,在读者既期盼又失望中完结了。

  可对于他来说,这只是赚大钱的开始。

  “我要出版更多的书,翻拍更多的影视,改编更多的游戏,赚更多的钱,娶更漂亮的妻子!”他如是幻想着。

  为了这个“梦想”,他广告读者们,为了填满前作的坑,他打算写《诛神二》,希望大家继续积极支持下去。

  于是,怀着万分的期待,忠实的粉丝们等啊等,翘首以盼他们心目中的《诛神二》诞生。在吊足了大家胃口之后,萧小鼎终于发表了新作,果然得到大量的点击量。

  同时,他还联系上游戏开发商,把才发表了一章的版权高价卖了出去,又一次为他换来巨大的收益。

  “这些读者真是可爱,为我换来这么多可爱的钞票,哈哈哈!”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他写作的水平每日愈下,甚至到了后面他连码字都懒得去了,随便找了一家公司,把提纲一扔,吩咐每日保持一万字的后,他就搂着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子去宾馆去了。

  结果就是,他的一致遭到忠实粉丝的唾弃,他的价值一泄千里,成为连厕纸都不如的货色。

  到了这步田地,他依然没有醒悟过来,赶紧把还在连载的太监掉,重新开坑,写了一部《诛神前传》,继续脸不红心不跳地宣称,这是最初的构想,希望读者朋友们继续鼎力支持。

  忠实粉丝们戴着三分怀疑,七分期盼的心情,终于迎来了这部的到来。

  令他们没想到,并且感到反胃的是,这本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写作水平烂就算了,那前后不搭边的故事情节是什么鬼啊!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本书萧小鼎根本就没有亲自动笔过,还是找了一家公司帮他写的。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被读者们骂,正与一家游戏公司激烈谈判着,希望自己的新作能够卖出一个好的价钱,一个不至于连房子都买不起的价格。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他,你是为什么写的。

  他一定会这么告诉你:“为了梦想!”

  其实他在心里默默地补充说道:“为了钱!”

  当然了,事情发展到了最后,这本新作是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不仅是游戏改编计划泡汤了,连那本也逐渐无人问津,成为又一本扑街作品。

  这个时候,早已陷入到金钱的汪洋大海之中的他,早已经不是那个能够为了让读者满意而通宵达旦写作的青年了。

  他现在只是一个一边躺在女人怀里,一边看电视的死胖子而已,仅此而已。

  曾经能够在小学语文老师面前,那个勇敢地大声地反驳对方:“我要成为最伟大的家!”

  那个小男孩早已经变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他成长了,他变得更高,也更壮了。

  但是,他也变得庸俗,他变得势利,他变得麻木不仁了!

  曾经的梦想在他看来,还不如去签份合同,获取大量钞票的实在。

  “你说我是家?不,不,不!我是一个商人!”他如是对自己说道。

  在彻底地榨干了《诛神》系列的利益之后,为了迎合当今社会庞大读者群的需要,他于是写了一本新书《撕天》。

  这本白开水一般的,居然再次令他获得成功!

  “读者就是喜欢脑残的,那种龙傲天后宫的小白文最好,因为写出了读者们在现实里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

  萧小鼎这么对来自天空论坛的记者说道。

  之后,天空论坛开始大篇幅报道这个访谈,并且开始讨论:“读者都是脑残,我们要不要放弃优雅的文字,转而迎合市场需求。”

  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因为萧小鼎的巨大成功,网文界这个江湖彻底变了,作者们不再追求好文笔,不再追求曲折离奇的剧情故事,只是一味地塑造一个个天下无敌的主角,给配角们套上弱智光环,令无数美女倒追主角,成就后宫三千的神话。

  有人问起萧小鼎成功的秘诀在哪里,他神秘地一笑,拿起一个饭盒给他,说:“你吃了就知道了。”

  于是后人给这一段时期称之为“快餐年代”,并为这类型的正名为“快餐饮食”。

  就想肯德基和麦当劳的成功使得国内无数企业纷纷效仿一样,这一段时期涌现出大批“优秀”的作家,比如唐家二少,我爱吃萝卜,天喰土豆这一些年薪千万的牛人。

  他们在同一个梦想、同一道旗帜下团结在一起,为了同一个目标“钱”进发,他们被称之为网文时代的开辟者、时代的先驱者。

  这个时候的萧小鼎长得更胖了,那张有如面饼一般的肥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神色,你看他左手搂着一个小女孩,右手搂着一个女大学生就知道了。

  在《斯天》这本书成功后,他彻底颓废了,他不再为操劳,因为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专门请人来码子,专门找人来刷、刷打赏,因为他深刻明白这是网文作家的成功之道。

  如今,他早已退租了那只有四十平方的房子,住在一套三层家庭别墅里,一边享受着一个美丽的女大学生的按摩,一边喝着威士忌和看电视。

  “这种生活就是我所追求的!”他如是说道。

  可惜,过了几年后,当全息投影的浪潮开始席卷全世界的时候,所有的作家都悲剧了,因为他们都失业了。

  你说读者都去哪了?

  当然是去买一台模拟头盔玩去啦,既便宜又能带给人们奇特享受的模拟头盔,一经问世就受到普遍欢迎,人们争相购买,唯恐自己买不到。

  当人们从模拟头盔中感受到那些用文字难以描述出来的瑰丽奇特的世界后,人们干嘛还要看呢?

  于是乎,曾经叫嚣着这个时代就是“快餐文明”的人们都无语了,他们惊恐地发现,眼前的世界是如此的陌生,科技发展的速度实在是快得让他们目瞪口呆。

  之后,再也没有人再提什么这个时代是“浮躁的社会”,也没有人提“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因为,那些授课的老师们都下岗了,代之以模拟头盔来教授课程,人们不出家门就能知天下事,还要老师来干嘛,来显摆吗?

  至于大胖子萧小鼎,他也没有逃过这一厄运,所幸他之前赚了钱,买了一条商业街三成的店铺,就算他失业了也照样数钱数到抽筋。

  说他不恨全息投影技术肯定是假的,毕竟这令他失去了敛财的工具,然而他很快心情又好了起来,因为他找到一个最新的全息投影游戏《英雄联盟》,他觉得这款游戏应该能排解自己内心的苦闷。

  对于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所以他干脆跳过了开场动画,连选择英雄角色都是随机抽取,就是凭借这份速度,他获得登陆新游戏前一百名玩家的名次,并且获得一份随机抽取的奖励。

  他获得奖励后随便点开抽取按钮,居然在一开始就获得了“星空之门”这个属于沙漠死神内瑟斯的英雄皮肤,这恰好又能让他使用,真是十足的运气啊。

  对于萧小鼎来说,《英雄联盟》就是一个他排解苦闷的发泄桶,他不在意自己如何去玩,他只在意自己玩得爽不爽就行了。

  于是,他成立了一个公会,花大笔的钱请来一大批打手,让他在这个游戏里横行霸道,什么抢怪啦,杀人啦,他都做过。

  由于他每次出行,必定如皇帝一般,由众多高手陪同,所以众多被他欺负过的玩家只好忍气吞声,默默地在他背后竖起中指。

  当初,扮演虚空恐惧科加斯的无就是被他杀人夺宝,令他对这个世界产生深深的怀疑,并开始探寻出一条杀戮之道。

  也许是萧小鼎的运气用尽了吧,他在别墅里养的那个女大学生在外面养了个小鲜肉,并且还在对方的蛊惑之下,趁着萧小鼎戴着模拟头盔玩《英雄联盟》之际,用枕头把他给闷死了。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本死去的人应该是登不上游戏的,然而他却在游戏里一直存在着,这也为后来逮捕凶手提供了有力帮助。

  同时,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萧小鼎答应了一群科学家的邀请,把自己作为小白鼠任由他们来做实验。

  那些为了科研而开始不择手段的科学家,由于对他还能够待在游戏里提出了一个命题:“灵魂是确实存在的。”并且开始进行一系列毫无人道主义的实验。

  在这一个过程中,萧小鼎失去了身体却反常地感觉到异常痛苦,那是来自灵魂的疼痛,他的意识在一系列试验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平常总是失忆,忘记自己是干嘛的。

  他唯一清晰的记得,他曾经很响亮地对一个人大喊:“我要成为最伟大的家!”

  除此之外,那些金钱、美女、房子统统都忘掉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有一天,他突然听到有一个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但那些语言他一个都没听明白,被整的烦的他干脆闭着眼睛装睡。

  结果没想到,他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棺材里了。

  并且,一股庞大的信息涌入他的大脑,让他明白这里是异世界,他穿越了,并且继承了上任死神所有的记忆。

  可以说,几乎丧失完记忆的他就是上任死神。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