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圈养高人,终获秘籍

  “清风兄弟受苦了。”

  “巩兄何必如此见外,事情是小弟惹出来的,能够这样解决再好不过啦。咝~~”

  马清风忽然倒吸了一口冷气。

  “清风兄弟,怎么了,我下手太重了么?”

  “不,只是巩兄的药效非凡,小弟太过舒服,一时忍不住了而已。”

  本来眼圈周围火-辣辣的疼,但是巩光杰的药膏刚刚敷上去,就开始散发出一股清凉的感觉,明显是药效开始发挥了。

  “怪不得江湖都说巩兄一手炼药术独步天下,加上巩兄的商业头脑,百草门想不发都难啊。”

  马清风的恭维正好挠到巩光杰的痒处,口-中虽然发出“都是江湖同道抬举”的谦逊之言,但是眼神中的得色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真-实情感,看马清风的眼神也越加柔和。

  【谜之声——巩光杰对你的好感+30】

  荆棘的忽然出现只是个意外,在他离开后,早已预计好的原剧本继续上演,马清风顺利传达了“书中内容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的讯息,本来这个解释有点欲-盖-弥-彰之感,结果被荆棘这么一搅和,就顺理成章了。说书的,听书的,此刻达成了同一个共识————把这评书所有内容信以为真的家伙,都是一群逗逼。

  虽然中间发生了一些插曲,但最后今天的评书总算是在一派祥和的气氛中结束了。

  ·········

  与巩光杰在一边的小酒馆里吃了顿饭,打包了一只烤乳猪和一坛好酒(当然是巩光杰买单),手里提着巩兄弟送的几帖补身-子的“好药”后,马清风慢慢悠悠的出了洛阳城。

  他的目标是1公里外的一座小村庄,杜康村,那里有他在这个世界的家,更确切的说,是一所房子。

  他夺舍的这具尸体的名字也叫作马清风,与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名字一模一样。

  马家早年也是村里的大户,可惜后来家道中落,到他父亲这一辈就没多少财产了。父亲早丧后,为了供他读书,母亲将仅有的几亩地租给别人,自己靠做些女红补贴家用。

  谁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降临在了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

  马清风中断学业,散尽家财,依旧没能治好母亲。在偶然听到某个路过的游方道-士提及过“千年人参可以吊命”后,这个傻乎乎的家伙仿佛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根本不理会自己到底认不认识千年人参,一头扎进了山里,遭遇山难,若非百草门少门主巩光杰碰巧在山里采药遇见他,恐怕早就沦为森林里的猛兽的腹中食,可即便如此,当他被抬回来不久,也魂归九幽。

  21世纪的马清风借这具身体复生的事情,则是发生在那年迈多病的老母亲也承受不了惊吓,撒手人寰之后了。

  这等绝佳环境,不祭起失忆大-法更待何时?

  于是“连番打击令马清风状似疯癫,隔了大半个月才苏醒过来,醒后前事尽忘”,魂穿黑户很顺利的就在这个世界站稳了脚跟,这一切巧合,只能说是天意了。

  乍知道到这个世界的武侠史,马清风瞬间激动了,无他,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创世神是哪根筋搭错了,金庸十四本书中的故事,居然在同一个时代上演。

  九阴真-经九阳神功到底哪个更厉害,北冥神功能否吸走神照经的内力,降龙十八掌对龙象般诺功结果如何,绝代高手,如画佳人,动-荡武林,策马扬名————光是想想,马清风就觉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接下来的发现让他像是蔫了的茄子————这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穿越者的信息优势荡然无存,所有的剧情早就已经被触发,失去了主角光环他连下顿饭在哪里都不知道。

  幸好他自小看霹雳布袋戏入了魔,为了模仿主角,硬是找了民乐团的老-师学会了操-弄弹琴和吹-箫,再加上一口自学而成的口-技,俨然是将来要独霸天桥的节奏,可把一心想让他考上名牌大学光宗耀祖的老爸气个半死————你学这些有什么用,能当饭吃?

  可到了现在,曾经被人所不理解的爱好,反倒成了他主要的收入来源。

  霹雳故事讲的不仅仅是冒险,讲的还是武学和人生,这也是百花楼敢收二十两银子一个座的高价票的信心来源。

  ······

  回家把手里的补药放好,马清风即刻来到村子东北的渡口附近的破庙里。

  不出所料,某人又在那里等他了。

  “兀那小子,今天为何来的这么晚,我老人家的肚皮都要饿扁了。”

  一个衣着褴褛的老乞丐,闭着眼,懒洋洋的躺在篝火边。

  “老前辈,晚辈这不是给您准备好吃的去了么。晚辈估摸-着,这几天老给您送叫花鸡,您也差不多该腻歪了,所以今天换了烤乳猪给您换换口味。”

  “既然有肉,岂可没酒。”

  一般乞丐有的吃就不错了,这老乞丐居然还挑三拣四,幸亏马清风早有准备。

  “这是自然,酒也给您准备好啦。”

  一拍封泥,浓重的酒香飘荡在破庙里,老乞丐被勾起馋虫,一把抓过去酒坛,咕咚咕咚的就是几口。

  末了,他一抹嘴,打了个响亮的嗝,“爽啊~”

  马清风急忙知趣的递上烤乳猪,乞丐也不嫌脏,用黑乎乎的手,把猪撕-开了就吃。

  过了一阵,酒足饭饱之后,乞丐终于笑容满面的发话了。

  “马清风小兄弟,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不敢不敢,若非前辈指点,马清风还身患顽疾而不知呢。”

  他和老乞丐的碰面其实很简单,马清风中午在渡口溜达的时候肚子饿了,于是拿出了预先准备的干粮来啃。正巧老乞丐在河边打拳也没吃午饭,闻着味就过来了。

  马清风实在无法在他人饥—渴的目光中进食,于是“忍痛施舍”了一个饭团给老乞丐,作为回报,老乞丐则指出了马清风身患从娘胎里带来的顽疾。

  依照老乞丐的指点,马清风在村子的桥头找到了精通卜算之道的道-士郭达,在付出了1000文钱的高价之后,成功治好了从娘胎里带来的顽疾,顿时感到神清气爽。

  自此之后,马清风自是将这位老人奉为高人,一有空就去套近乎,不为别的,就为了某天触发高手传功这个剧情。

  【熬到现在,终于是时候了。】

  马清风心里暗自高兴,可外表却绝对不能表现出来。

  “一-码归一-码,指点你找郭达疗伤是还你的一饭之恩,当时我们就已经扯平了,后面的另算。我老鬼洪日庆平生从不欠人半点人情,你小子的那点心思,我看得出来,你真不要我就真不给了啊?”

  “不不不,你是前辈,你说要给我却不要岂不是看不起您,所以我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吧,大家都好。”

  马清风连连说道,忽然反应过来,“等等,您说您叫洪日庆?”

  “当然,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外号老鬼庆的就是我。”

  洪日庆在说这话的时候,是极为自豪的,他是丐帮长老,洪七公第五代传人,在江湖上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

  然而对江湖一无所知的马清风是完全不会在乎这个的,他在乎的是————

  “‘少年,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我这有本秘籍,见与你有缘,十文钱卖给你了!’那个洪日庆?”

  洪日庆被马清风这么一问,差点被猪肉噎住了,那些都是很多年-前的黑历-史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居然真的知晓。

  “那都是陈年旧事啦。”

  “所以您也要把秘籍卖给我?”

  “何必卖,你这几天给老~鬼的吃喝则换成银两购买秘籍早绰绰有余了。”

  马清风忍不住激动起来,洪日庆手里可有不少好东西啊,学会任何一本都可以独步江湖。

  他暗自盘算着,如果可能他绝不会像“功夫”里的少年一样只买一本,他会直接把所有的秘籍全部弄来,一本本的练。

  “接着。”洪日庆扔给马清风一个用油布包成的包裹,“你要的东西就在里面。”

  打开后,马清风一时错愕了。

  “洪前辈?这就是您的秘籍?”

  确实是佛门秘籍,却不是他所想要的那本。

  “高兴坏了吧。”

  马清风是愣住了,“如来神掌呢?千手神拳呢?降龙十八掌呢?九阳神功呢?一阳指、独孤九剑又何-在?”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传闻,如来神掌是少林绝技老乞丐何德何能能够盗来。降龙十八掌向来只传丐帮帮主,如果你想学加入丐帮混个二三十年自然可以学会。千手神拳,九阳神功,独孤九剑早已失传。唯有一阳指江湖传闻依旧保留在大理天龙寺,你有兴趣可以去那里拜拜佛缘。老乞丐手里的这本秘籍,却是最适合你。”

  仿佛是为了躲避马清风复杂的目光,洪日庆的身影瞬间从破庙里消失,仅留下缥缈的语-音。

  “好好修-炼,你我必有再会之日。”

  最适合我?也就是说我其实最适合当一个采花贼么?

  马清风无奈的将目光转移到了那本佛门秘籍上,久久无语————密宗绝学《大圣欢喜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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