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大战前奏 第九十章 正面进攻

  7月1日夜间,地面战斗打响不到24小时,以联军身份参战的伊朗军队就出现在了战场上,并且参与了进攻行动。

  按照承诺,第一战斗单位的炮兵旅在进攻开始前进行了30分钟的炮火准备。

  虽然前期炮火准备的时间不是太长,但是效果却不容低估。按照第一战斗单位炮兵旅递交给前线指挥部的战报,在30分钟的高强度炮击中,5个炮兵营的120门电磁炮总共向指定区域内投掷了43200枚质量在200千克以上的炮弹,弹药总投射量超过8700吨,是正常情况下的7倍。

  这轮异常猛烈的炮击也载入了美军史册,只是不值得美军官兵骄傲。

  因为2个美国陆军旅的防区面积不到200平方千米,炮兵旅的打击范围没有超过250平方千米,所以平均每平方千米的弹药投掷量超过35吨,相当于170多枚炮弹。虽然炮弹总量不是很多,但这不是一般的覆盖式炮击,而是根据前线侦察部队提供的数据进行的精确炮击。即便按照4门火炮齐射1轮摧毁1个目标计算,1平方千米内被摧毁的目标超过40个,而实际上,值得在前期炮火准备中重点打击的目标不会超过30个。也就是说,前期炮火打击的密度已经超过了实际需要。

  按照美军的战斗记录,炮击结束的时候,主要防御设施均被摧毁。

  紧随炮击到来的,就是伊朗陆军的装甲部队。

  虽然伊朗军队的实力值得怀疑,但是作为伊朗军队的核心力量,伊朗陆军的实力还是有目共睹的。因为这场战争关系到了伊朗在中东地区与海湾地区的地位,所以战争爆发前伊朗当局就把最厉害的部队派了过去,其中就包括伊朗国防军中唯一装备dz-31a主战坦克与db-30a步兵战车的第3装甲师,也就是闻名天下的“霍梅尼师”。该师不但以伊朗前最高精神领袖的名字命名,而且在解放胡齐斯坦省霍梅尼港的战斗中表现英勇,击败了以防御能力著称的美军第7步兵师。

  事实上,伊朗陆军中,真正值得重视的也就只有霍梅尼师。

  印度战争后,伊朗就向共和国当局提出了购买dz-31a与db-30a的意愿,只是这两种装备属于共和国的顶级武器,别说卖给算不上盟国的伊朗,就算是巴基斯坦与阿根廷,也要利用特别军售法案才能买到这两种主战装备。直到2037年,随着共和国第三次军事改革的影响越来越大,陆军经费非常紧张,更好的主战装备即将研制成功的时候,共和国当局才放宽了出口限制,向巴基斯坦等主要盟国提供了这两种主战装备。

  2038年初,伊朗当局派往巴基斯坦的军事考察团首次接触到了dz-31a与db-30a,随后就发生了著名的“伊斯兰堡事件”,即巴基斯坦陆军司令部的一名高级参谋以1500万元的价格把dz-31a与db-30a的维修图纸卖给了伊朗间谍,导致两种装备的性能外泄。虽然军情局在随后的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伊朗没法生产制造dz-31a与db-30a的主要材料,即高强度合金,也没有办法生产大功率超导电机与高级复合蓄电池,更没有办法生产电磁炮与电磁机关炮,没有必要担心伊朗会仿制这两种装备,但是这一事件仍然促成了共和国当局改变军售方式,在次年年初伊朗总统访问北京的时候,与伊朗当局签署了出口300辆dz-31a与420辆db-30a的军售合同。

  根据西方新闻媒体的报道,“伊斯兰堡事件”的始作俑者不是伊朗情报机构,很有可能是共和国的军情局,因为当时dz-31c与db-30d已经研制成功,共和国陆军却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采购。通过泄露技术资料,让政府与“议会”降低出口门槛,把陆军库存的dz-31a与db-30a卖掉,获得采购新装备的资金、为新装备留出空间。

  卖给伊朗的确实是共和国陆军使用过的dz-31a与db-30a,只不过在装船出口前,都被返厂进行了全面翻修,更换了磨损严重的行走机构与传动机构,使用了新的电动机与复合蓄电池,只保留了底盘、炮塔、火炮的炮座、观瞄设备、通信设备等。这种把翻新货当成新货出售的事情并不少见,当年俄罗斯卖给阿尔及利亚的mig-29战斗机是俄罗斯空军用过的翻新货,美国卖给印度的f-46i也有部分是美国海军用过的翻新货。

  对伊朗来说,需要只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主战装备,不会在乎其来源。

  说直接点,如果共和国不肯出售dz-31a与db-30a,伊朗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这两种领先西方国家近10年的主战装备。

  非常可惜的是,伊朗没有如愿以偿的买到dz-31a与db-30a的生产许可证。

  伊朗当局购买生产许可证的意义并不大,因为这两种主战装备的装甲、电磁炮、复合蓄电池、电动机等主要部件都无法在伊朗生产,必须从共和国进口,而伊朗能够生产的只有底盘、行走机构、观瞄设备等次要部件。以进口零件、再组装的方式进行采购的话,因为零备件的价格本来就偏高,所以反而不太划算。

  因为dz-31a与db-30a的性能让伊朗当局非常满意,所以2039年底,内贾德应顾卫民的邀请访问共和国的时候,再次提出购买dz-31系列与db-30系列主战装备的请求。虽然共和国当局没有批准出口dz-31c与db-30d,但是并没阻止继续向伊朗出口dz-31a与db-30a。2040年初,经过3个月谈判,双方最终签署了一份总价值超过5000亿元,分期执行的军火贸易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伊朗方面将分成3批从共和国采购1200辆dz-31a主战坦克与1980辆db-30a步兵战车,组建一支拥有1500辆dz-31a主战坦克与2400辆db-30a步兵战车的陆军装甲部队{足以武装3个装甲师与5个机械化步兵师,使伊朗陆军成为海湾、乃至中东地区最强大的陆军};除了第一批的300辆dz-31a与420辆db-30a以整车进口的方式购买之外,第二批450辆dz-31a与630辆db-30a将以模块化零部件出口的方式在伊朗组装,第三批750辆dz-31a与930辆db-30a将以散装零部件出口的方式在伊朗组装,共和国的制造商将提供相关技术援助。

  这是一个很有野心的扩军计划,却来得太晚了一点。

  战争爆发前,伊朗仅获得了150辆dz-31a与210辆db-30a。因为战事紧迫,所以原本应该按照装甲师标准重新整编的“阿瓦士师”{第5装甲师,即以前的“哈塔米师”,因为在解放阿瓦士的战斗中表现英勇,所以更名为阿瓦士师}不得不降低标准,按照机械化步兵师的标准进行了临时整编。

  也就是说,除了霍梅尼师之外,也就只有阿瓦士师稍微有点战斗力。

  非常关键的是,这两个师都出现在了战场上,而且是攻打哈卡里省的绝对主力。

  不得不承认,伊朗当局很把这次进攻当回事。

  从某种意义上讲,不管是内贾德、还是哈什,都把这场战斗当成了“正名”的机会。

  虽然按照伊朗当局的宣传,伊朗军民击败了入侵的美军,但是客观的讲,美国不是败在了伊朗手里,而是败给了大萧条。美军全部撤出伊朗时,用31274名官兵阵亡{包含失踪官兵}、71632名官兵受伤换得了伊朗军队735623人阵亡、2154329人负伤{如果算上平民伤亡的话,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63万与589万,即便除掉200万伊拉克什叶派,伊朗军民伤亡总数字都相当于开战前国民总数的9%}。由此可见,伊朗当局打了一场非常惨烈的、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战争。别的不说,伊朗在两乙战争中面对萨达姆伊拉克,都伤亡了上百万军民,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美军,这点伤亡已经非常低了。正是如此,美国当局一直没有认为败给了伊朗。用美国前陆军参谋长福勒上将的话来说,如果可以的话,美国将在下一场战争中击败伊朗。

  受此影响,伊朗的地区强国身份一直没有得到承认,特别是周边国家的承认。

  伊朗当局要想成为强国,必须在这场战争中证明自己的能力。

  对哈什来说,必须证明伊朗军队是在正确的政治领导下取得胜利的,才能将政教和一的体制推向其他国家。对内贾德来说,更需要证明改革行动是伊朗军队战斗力提升的主要原因,从而继续推进改革。

  要想证明这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战场上击败美军。

  准确的说,是在一场堂堂正正的战斗中击败不可一世的美军。

  不得不说,裴承毅准确把握住了两位伊朗领导人的心理,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法让伊朗军队冲到了第一线。

  问题是,伊朗军队终究是伊朗军队。

  前面已经说过,决定部队战斗力的第一要素不是装备,而是官兵素质。准确的说,是军事思想与观念。

  毋庸置疑,伊朗差的就是军事思想与观念。

  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都是按照传统方式编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远程炮兵,也没有足够多的火力支援部队,更没有航空支援力量。也就是说,伊朗当局拥有21世纪30年代中期的先进装备,却用20年代初期的战术来对付40年代初期的美军。

  很显然,伊朗军队占不到便宜。

  正是如此,裴承毅才要求伊朗投入7个师的兵力,除了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之外,还有跟在后面的“哈桑师”{第11机械化步兵师},以及从南面迂回的“内贾德师”{第2装甲师,用老内贾德总统的名字命名}、“安迪梅什克师”{第17机械化步兵师,在安迪梅什克阻击战中挡住了美军第1装甲师而闻名}、“阿巴丹师”{第21步兵师,由伊朗战争期间在阿巴丹活动的游击队改编而成}与“巴士拉师”{第23步兵师,伊朗陆军中唯一由伊拉克什叶派教徒组建的部队,伊朗战争期间主要在伊拉克南部的巴士拉地区活动}。

  虽然放在南面的兵力达到了4个师,但是主攻方向还是在北面,因为南面的4个师都不怎么样。内贾德师在伊朗战争期间表现卓越,计划第三个换装,因此其主战装备仍然是早年从共和国购买的dz-21系列主战坦克与db-19系列步兵战车,不但突击能力不如霍梅尼师,通过能力也比不上霍梅尼师,所以才被留在了交通条件好一点的南面。安迪梅什克师的情况与内贾德师相差不大,也是主力师,也没来得及换装,装备状况很不理想,只能在南面活动。其他两个步兵师都是二线部队,就算在伊朗战争中表现卓越,因为长期不受重视,所以没什么战斗力。

  按照伊朗当局的策划,将采用正面进攻,侧翼穿插的战术。

  问题是,伊朗陆军把方向都搞错了。在他们看来,南面才是正面,北面是侧翼。因此将由南面的部队首先发起冲击,等到美军把重点转向南线后,再由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在北面打开突破口。

  毋庸置疑,这种“稳健”打法连裴承毅那一关都过不了。

  要知道,按照伊朗陆军的部署,美军主力将在战役结束前转向凡省,而不是留在哈卡里省,而裴承毅早就计划用第十战斗单位打穿插,如果让美军北上进入凡省,第十战斗单位的穿插就打不起来了。

  正是如此,战役开始前,裴承毅以联合司令官的身份要求伊朗陆军调整进攻安排,首先在北面发动进攻,然后在南面寻找突破机会。按照裴承毅的部署,如果在南面没能获得突破口,就应该集中兵力向南进攻,迫使美军向南收缩防线,压缩美军的防御阵地。虽然这么打会导致美军的防御密度提高,使进攻变得更加困难,但是现代战争进攻靠的不仅仅是地面装甲部队,还有远程打击火力。只要美军被压缩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之内,不但无法顺利调整防御部署,还无法避免共和国陆军的远程火力打击。也就是说,打到最后,就算裴承毅不出动装甲部队,也能用远程炮兵干掉美军。

  事实上,从一开始,裴承毅就没有打算在布吕歇尔身上花费太多的兵力。

  虽然伊朗陆军的将领都不服气,认为裴承毅在乱搞,但是战争已经爆发,内贾德与哈什早就表示完全听从裴承毅的指挥,加上军情局掌握的那些伊朗将军个人资料,所以裴承毅的命令得到了坚决执行。

  前期炮火准备结束后,伊朗的装甲部队就在野战炮兵的掩护下冲向了美土联军防线。

  事实上,初期的战斗并不激烈,因为伊朗军队得穿过土耳其边防军的防御阵地,才能到达美军的防御阵地。

  面对dz-31a与db-30a,土耳其边防军连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到2041年,能够打穿dz-31a正面装甲的反坦克武器仍然屈指可数。土耳其陆军装备的反坦克武器中,没有一种能够在500米的距离上打穿dz-31a的正面装甲,甚至没有几种能够打穿dz-31a的侧面装甲。更重要的是,因为dz-31a与dz-31c的外形区别不大,土军官兵看到月光下的dz-31a时,还以为是共和国陆军的dz-31c,所以很多土军官兵根本没有进行抵抗,胆大的转身逃跑,胆小的则干脆缴械投降。

  战斗进行到7月2日凌晨,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已经突破了土军防线。

  对伊朗军队来说,这轮进攻可以说是顺利得不能再顺利了。

  正是因为进行得过于顺利,所以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没有按照计划,在突破土军防线后进行简短休整,在大部分坦克与战车仅剩下半数弹药的情况下,就向美军防御阵地发起了进攻。

  这个时候,裴承毅正在忙着给李东石部署进攻任务。

  瓜达尔港时间7月2日4点30分,也就是战场时间{采用的是巴格达时间}2点30分的时候,裴承毅才收到了前线指挥部发来的消息,得知伊朗军队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向美军发动进攻。

  此时,已经来不及阻止伊朗军队了。

  事实上,在裴承毅收到消息前,袁晨皓就联系了伊朗陆军参谋长,要求霍梅尼师与阿瓦士师立即停下来,别盲目冒进。问题是,伊朗陆军将领给裴承毅面子,不等于给袁晨皓面子,所以没把袁晨皓的警告当回事。

  不得不说,傲慢自大,让伊朗军队葬送了大好前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