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百年积怨 第一百四十七章 老树新芽

  中日战争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爆发,又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走向结束。

  4月1日凌晨0时0分,“大规模军事行动时间表”规定的第一阶段全面战略轰炸打击行动正式结束,第二阶段有限打击行动正式开始。共和国严格按照在“时间表”中做出的承诺,降低了对日军事打击强度,履行了义务。

  数个小时之后,美国与欧盟宣布开始实施第二阶段人道主义援助行动。

  从这个时候开始,日本战争逐步走向尾声。

  在第一阶段全面轰炸打击行动中,战争强度并未降低。按照共和国在“时间表”中提出的作战计划,因为日本拒不与共和国签署停战条约,所以共和国为了国家安全与利益,必须在降低打击强度之前摧毁日本的所有军事工业与重工业,打垮日本的战争意志,消除主要威胁,为第二阶段的片面停火创造条件。

  2个月间,共和国陆海空三军全力以赴,不计代价的对日本本土发动战略打击。

  严格的说,2个月太仓促了。

  按照总参谋部制订的战略打击计划,摧毁日本所有大中型城市,至少需要6个月。战争服从政治,既然共和国必须向全世界有个交代,将大规模打击时间缩短到2个月,军队就必须在这2个月内完成打击任务。为此,不但空军与海军加大了打击强度,连不擅长战略打击行动的陆军都参与了作战行动。

  可以说,共和国陆军在这2个月内的表现非常抢眼。

  分配打击任务时,总参谋部将日本本土分成10个“战区”,即南九州战区、北九州战区、四国战区、西本州战区、大阪战区、伊势-骏河战区、关东战区、富山-佐渡战区、北本州战区与北海道战区,再根据不同的战区分配打击任务与打击力量。

  从战区划分上来看,裴承毅肯定希望陆军发挥重要作用。

  10个战区中,陆军担任主要打击力量的有南九州战区、北九州战区与西本州战区,另外陆军还参与四国战区的打击行动。

  虽然陆军有一支规模不小的航空兵,但是陆航的主要力量是各种直升机与倾斜旋转翼飞机,无法用来执行战略打击任务。陆军的主要打击力量是让所有敌人闻风丧胆的炮兵,特别是远程炮兵。

  因为在半岛战争中的表现非常突出,所以战后陆军炮兵得到了全面加强与提升。

  2月上旬,陆军5个独立炮兵旅进驻对马岛{1月下旬被陆军空中突击部队攻占},3个独立炮兵旅进驻福江岛{位于九州岛西面,1月下旬由海军陆战队攻占},77军的2个炮兵旅,临时编入3个空降军的3个炮兵旅、以及海军陆战队的2个炮兵旅先后进驻种子岛与屋久岛。到此,陆军{含海军陆战队}总共在日本本土西部地区附近的外岛上部署了15个炮兵旅,投入各类大口径火炮与远程火箭炮3500余门!

  论弹药持续投掷能力,3500门火炮与火箭炮相当于1500架战术战斗机!

  为了支持陆军的作战行动,空军抽调了2个中队的kz-19d战场监视机、2个中队的zy-15b战略侦察机{配备大量电子侦察设备,主要执行远程长时战略侦察任务}、4个中队的远程无人侦察机,对陆军炮兵打击范围内的目标进行战略侦察、提供战术引导、以及执行打击甄别任务。

  打击行动开始,陆军的远程炮兵就表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1个配备240门大口径榴弹炮的炮兵旅能在24小时之内向150千米内的目标投掷大约4万吨炮弹,1个配备180门远程火箭炮的炮兵旅能在24小时之内向300千米内的目标投掷大约2万吨火箭弹,平均下来1个炮兵旅的24小时弹药投掷量在3万吨以上,如果按照弹药摧毁效果计算,相当于2个联队的150架j-15系列战术战斗机的打击能力。

  仅在2月份,陆军{含海军陆战队}的15个炮兵旅就向南九州战区、北九州战区与西本州战区的各大中城市投掷各类炮弹与火箭弹近500万吨。

  如此恐怖的弹药投掷量,足以让空军与海军感到汗颜。

  相对而言,陆军承担战略打击任务的成本要比空军与海军低得多。虽然高强度炮击对火炮与火箭炮的使用寿命造成严重影响,消耗了大量“耗材”,其中仅在2月份打坏的炮管就多达25000根,平均每门火炮每2天打坏1根炮管,但是炮兵不会出现战斗损失、也不会消耗航空燃料,更不需要高强度的后勤保障,综合算下来,炮兵的打击效率不但不比航空兵差,还远远超过了航空兵。

  战后,总参谋部后勤装备处对打击行动进行统计,发现陆军的单位投掷费用{每吨每百千米}不到500元,而航空兵的单位投掷费用超过1000元,海军战舰舰炮的单位投掷费用也在700元左右、海军舰载航空兵的单位投掷费用高达1200元。如果算上陆军弹药的低廉成本,陆军的打击费用仅为空军与海军的三分之一。

  长期作战,不得不考虑成本。

  在国际局势的逼迫下,共和国找到了一种更省钱的打击手段,也让陆军焕发了青春。

  3月初,陆军的一支试验炮兵部队到达种子岛,参与打击四国战区的作战行动。

  该试验炮兵部队的主力装备不是传统火炮,而是陆军投入重金研制的第一种大口径远程电磁炮,即ldp-1a型155毫米电磁轨道炮。

  大口径电磁炮最先在海军服役,主要是海军大型战舰能够携带足够大的火炮。

  陆军型电磁炮的研制难度比海军型高得多,主要就是大口径电磁炮的“吨位”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海军的dp-1a型电磁炮装配质量超过550吨,虽然装在巡洋舰与驱逐舰这些排水量在1万吨以上的大型战舰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用在最多只有几十吨的陆军战车上肯定成问题。能否降低装配质量,成为大口径电磁炮在陆军中得到广泛应用的关键问题。为此,陆军想了很多办法。

  在技术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陆军只能另辟蹊径。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模块化”,将原本应该集成在一起的火炮系统分散部署在多个平台上,使每一个平台的总质量都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试验炮兵部队就是按照这一方式建立起来的,该部队以营为建制进行战斗,每个营有24门ldp-1a型电磁炮,24辆战术弹药补给车、1套战术侦察与指挥系统,1套车载式电力供应系统、以及1套短距直线微波电能传输系统。如果论装备数量,其规模远超普通炮兵营,接近炮兵旅,其中仅车载式电力供应系统与短距直线微波电能传输系统就有50多部车辆、需要各类技术军人128名。庞大的编制必然有相应的战斗力,不然就失去了实战意义。

  体现试验炮兵部队战斗力的正是ldp-1a型电磁炮。

  虽然陆军没有与海军统一标准{正式服役前,国防部调整了陆军电磁炮计划,明确提出陆军与海军必须统一弹药标准,减轻后勤保障负担,节约开发成本与长期装备成本},使用的炮弹质量偏低,但是ldp-1a型电磁炮的作战能力仍然远远超过了陆军现役的任何一种常规火炮,乃至全面超越了远程火箭炮。

  射程方面,ldp-1a的最大有效射程超过400千米、最大射程接近500千米,相当于短程战术弹道导弹。射速方面,短促急射时能够在10秒内发射4发炮弹、或者在25秒内发射8发炮弹、或者在2分钟内发射20发炮弹,持续射击时能够以每分钟6发的速度持续射击8个小时、或者以每分钟4发的速度持续射击12个小时。与之相比,陆军传统大口径火炮的短促急射速度与持续射击速度仅为ldp-1a的三分之二与二分之一,因为ldp-1a的弹药质量是普通155毫米炮弹的3倍左右,所以ldp-1a的实际弹药投送能力是同口径榴弹炮的5倍左右。弹药投掷成本方面,因为ldp-1a以电能作为全部能源,所以其成本远远低于传统火炮。

  试验炮兵部队肯定是不成熟的作战力量。

  ldp-1a的最大问题就是“炮管寿命”,准确的说是轨道寿命。普通大口径榴弹炮在全装药发射的时候,炮管寿命一般在1000发以上,某些采用高强度合金与新式加工生产工艺的炮管的极限寿命甚至超过了5000发。虽然ldp-1a采用高强度合金轨道,其材料强度远远超过普通火炮,但是在弹丸出口速度更高的情况下,最大射程时的轨道寿命仍然不到500发,完全达不到战术作战的要求。

  试验炮兵部队的先进性还体现在短距直线微波电能传输系统上。该系统的最大特色就是实现了电能的无线传输,即将电能转换成微波,由高能微波传输能量,再将微波能转换成电能,使作战单元能够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部署,不再受电线长度的限制。因为相关技术还未完全成熟,所以该系统还处于试验阶段,暂时不具备大规模部署能力。

  陆军让试验炮兵部队参战,主要不是搞清楚ldp-1a的性能,而是搞清楚其实战效能。

  可以说,打击日本本土的作战行动,成了陆军露脸与检验新式装备的舞台。ldp-1a轨道电磁炮系统在战场上的表现,足以让陆军下定为炮兵部队升级换代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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