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暴雨欲来

  一位身穿绿衣链甲的骑手绕过山坡。

  他戴着沉重的锅形头盔,身后背着个不显眼的布包。

  “再快点,握住缰绳夹紧大腿,你的骑术是跟谁学的?”穿着士兵锁子甲的峦彩骑士骑着匹矮马,眯缝着眼睛语气很不满地说道,“我感觉你的动作……就像是努力不让自己从马鞍上掉下来一样。”

  “我本来也是在这么做啊!”亚尔累得呼哧带喘,他的确无法驾驭这匹马了。于是龙羽骑士知趣的从马背上主动翻下,没有让马匹将他甩下来。而一旁峦彩骑士看着他徒弟手忙脚乱的样子,居然开口放声笑了出来。

  “你骑我这匹马吧,它更温顺些。”

  两位骑士相互对调马匹,继续沿着大路行军。他们左手边不远处能够看到郁郁葱葱的林木线,但那并不是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小杰森骑着一匹灰色斑点马,紧跟在亚尔身后。而卡索诺斯体重太大,因此普林斯领主特地挑了匹更健壮些的马匹给他。

  “老师,你的剑术套路的确很有意思。”亚尔在马背上将剑在手里换来换去,兀自演练伊比利教给他的剑术。而峦彩骑士没有答话,他伸手将亚尔背后的布包给扯了下来。

  “我的剑术是从历代图书馆的书本上学来的,叫做……什么来的?好长一串真是容易忘记。”

  伊比利皱起眉头,那名字实在有些难记。

  “蜘蛛猎杀黄蜂时做出的舞蹈,全名应该是这样的。”亚尔倒是记得很清楚,因为这名字让他印象太深了,伊比利第一次和他说的时候他还以为后者在开玩笑。

  “嗯,简称狩蜂舞。”

  这套剑术的确很有蜘蛛该有的模样,用单手长剑配合手腕动作在身体周围空间垂直甩动,然后通过脚下动作改变进攻方向和位置。就好像是蜘蛛八条腿都绑上利器并原地转圈一样,对手根本无法找到进攻空隙。但狩猎黄蜂光有近乎完美的防守还不够,蜘蛛还有它最得力的武器——蛛丝网。

  于是剑术套路的第二式极度倾向于黏住对手出剑动作。这对剑法使用者的身手要求很高,起码速度是必须快于对手才能让第二式起到作用。伊比利觉得过分需要速度第二式没意义,但他出于剑术完整的考虑还是将这式记在心中。

  因为身法速度如果快于对手,那胜负就已经不需要剑术辅助就能分出。但是亚尔对这第二式产生的兴趣却远大于老师伊比利最常用的第一式。亚尔认为他在魔法领域的造诣能够弥补速度不足,让他能够发挥出第二式的最大威力。

  他的想法被伊比利斥为狂妄和自大。

  “永远不要在战斗中轻易使用魔法,因为你不知道对手魔法造诣是不是比你高——而且吟唱咒语会让你露出破绽,剑招中任何破绽都是坟墓入口。”

  亚尔被他老师说得咂舌不止,但他必须承认的是伊比利的剑招毫无破绽。过去他在和伊比利的所有对练中,他一次都没有攻破过伊比利那近乎窒息的完美防守。

  “里面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吗?”龙羽骑士低声问,他从库肯堡出来便替伊比利背着那布包,但却从没有问过里面究竟装着什么。这会儿看到伊比利似乎要把布包打开,于是他就自然而然的问了。

  “是些给你准备的东西,不过暂时还派不上用场。”伊比利只是扯开封口看一眼,就把布包挂在自己马鞍旁边。他转头凝视着亚尔,一会儿后问道:“他们说你不怕火焰,是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但骑士选拔过程中我曾被火焰包裹。”亚尔只是耸肩,自己的皮肤目前看来仍是完好无损的,“我也对这事感觉到困惑,似乎是最近才会这样的。我小时候还被灯油烧伤过指尖。”

  “而现在的你经过火烧看上去毫发无损,有意思。”伊比利转头对身后马匹上的小杰森继续说道,“去跟普林斯领主说一声天要下雨了,让后段部队跟紧些,我们去离这里最近的城堡避雨。”

  “但领主不是说要星夜兼程去和王子殿下汇合吗?”

  “冒着暴雨也要行军,会暴露这支部队的重要性。”

  “明白。”

  ……

  雨势逐渐转小,天空慢慢归于平静。

  厚重木质吊桥缓缓放下,克雷姆特和荷尔斯泰举着金龙旗帜和王冠旗帜骑进城堡中,他们身后是一队共十二名全副武装的精锐骑马禁军侍卫。随后便是骑着镀银重甲战马的骑士长派拉蒙公爵,他穿着内嵌金属板的红色披风长袍,背后背着一杆长戟。

  骑士长身后紧跟着五位爵士,这些都是他的护卫。

  然后便是博雅国最高统治者,大陆西方的龙与群山之主。萨隆王骑着匹红色王室御用马,马鞍旁边挂着博雅国镇国至宝之一,黑色长刀“死之安详”。他头上仍然戴着闪烁象牙白色的王冠,虽然所有人都知道那不是象牙做成的。

  国王身上穿着整套金属板甲,这让他看上去既威严又笨重。身后毛绒披风上染着国家象征,红底金色龙纹。但即便如此,萨隆王仍然显得很疲惫,他脸色惨白。

  他身旁的宰相却骑着一头鹿——虽然是最常见不过的棕鹿,但此时像马儿一样套着鞍具和缰绳就有些显得古怪,不过这的确是宰相在隆重场合才会用的坐骑。宰相还是纯黑色装束,不同的是他的剑已经换成另外一把新打造的。

  宰相身后跟着十五个身着华服或盔甲的人,这些都是博雅国全境响应号召集结到国王身边的领主们。其中包括管辖哈弗隆堡的佐拉姆领主,世代守护尼尔顿河流域的瓦里领主,从北方赶来的老奈恩领主和他的骑士儿子,温德韦堡的柏克领主,驻扎在温热长河口的卡马森领主,伐木堡的老伍德里奇领主和他的骑士儿子,黑郁金香堡的马里博恩领主。

  国王军本阵的士兵大约只有四分之一回防菲尔多,这是因为萨隆王觉得人数太多无法急速行军,所以只带八千六百名精挑细选出来的骑兵,全速向西方进发。

  独木桥堡的城堡庭院内,老郝里伍德堡主和他妻子女儿站成一排,后面是黑压压一片仆人和侍卫。他们明显打理过脸颊和头发,身上的正装也精心用溪水洗过好几次。尽管雨后的地面上泥泞不堪处处水洼,但独木桥堡内的人还是都聚集到庭院内,迎接他们的国王。

  “我的陛下。”老郝里伍德看到马背上的萨隆王,立刻跪下。他的妻子女儿和仆人们也立刻随他下跪,而侍卫们单膝跪地攥拳放在心口。国王将金属靴子从马镫里抽出来,一甩披风翻身下马。

  “稍晚再谈。”

  国王说着然后便和宰相一起前去城堡塔楼了。老堡主仍然在地面上跪着,直到领主和领主随从们都经过城堡大门,他才和独木桥堡的一众人等起身。

  四名侍卫合力推开大门,国王众人步入城楼大厅。布满室内的烛火让温度提高些许,但雨后空气将大厅内又变得凉爽起来。

  “陛下,已经是临近黄昏了,我已经吩咐手下人给您的士兵们送去水和粮食。”老堡主双手握在胸前,他挤开众领主们来到国王身旁并对他低声说道,“陛下也可以休息休息,我想伯纳德爵士一定可以为您多守护王城一天的。”

  “伯纳德副军长只是个毫无经验的小子,但我相信他能守住王城。因为我知道那该死的反贼也只是个没有脑子的小子,他没法拿下菲尔多,至少他一人不能。”

  荷尔斯泰将国王的胸甲除去,后者仍然在说话:“当我将什么新月王的人头挂上城墙供人观赏的时候,你就能获得更高的爵位和更优厚的俸禄,甚至还能得到个新头衔。”

  “但是陛下,我对您所说的,都不感兴趣。”

  国王听到这里就沉默了,荷尔斯泰将他的金属肩甲除去,萨隆王终于感觉到身上轻松一些。老郝里伍德男爵仍然伏着身不敢与国王对视,眼光注视他自己的脚尖。

  “……那么我英勇好心的男爵领主,你想要什么?”

  “陛下,我请求,不,我恳求您。求您让我的女儿——郝曼莎伍德,我求您让她成为您那光辉照人的签云王子汉斯萨隆未来的王后吧,这便是我唯一也是最后一个请求。”

  国王很有礼貌和耐心的听老男爵说完这番话,但他脸上却丝毫没有表情。荷尔斯泰垂手立在一旁,他的脸上板得很硬,也丝毫看不出任何情感。倒是一袭黑衣的宰相坐在桌子上,望着老领主的衣摆兀自笑着。

  “我的男爵,你应该知道……”国王将自己的猩红色披风解下并扔给荷尔斯泰,他用手抚着自己的额头,走上前来对老领主说道,“你女儿,也就是郝曼莎她的一些,呃,传言,可能对她风评颇有不利之处。”

  “汉斯是我仅存的儿子,我的至亲骨肉,也是唯一能够在未来承担起博雅国王冠的人。我不能因为你语气诚恳的请求,就把我儿子终身幸福交给一个……没有嫁人就已经和人私通过的女性手上。”

  老男爵仍然用眼睛盯着自己脚尖,没人能看出他是什么表情。他缓缓张开嘴想要再说些什么,但却根本无法出声。

  国王从他面前走过,并低声说道:“而且王子的婚姻人选不久前已经安排好了。如果这时候突然因为一个请求就毁约,对汉斯和你女儿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你也不想看到郝曼莎在王国内被处处敌对,不是么?”

  “……我的确……”

  “所以让我们吃些东西喝些酒,忘了这次谈话吧。”国王将自己的衣衫稍微整理一下,然后对哥特招招手示意他跟自己来,“并且,我的男爵,以后永远不要提及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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