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死党

  一下午的军训很快就过去了,晚上李懿轩自然偷偷的从军营里面溜了出来,现在老屋的房子都建好了,父母自然就回去住了。对于李懿轩来说,军营中的床铺那里有抱两个美女睡觉舒服。

  出了军营,李懿轩就给轩辕擎天打了一个电话,问了问黄容军的事情,不到两分钟,李懿轩手机上就收到了轩辕擎天发来的资料。

  没想到还真是被李峰那个乌鸦嘴说中了,黄容军还真是得罪了人而被人踢出了特战队。虽然黄家是军人世家,不过上一辈父母只是一名普通的战士,黄容军也是因为在父母的影响下,从小锻炼,身体素质比一般人要强,自然的就在军队中脱颖而出当上了连长。

  而黄容军的性格太过耿直,而且嫉恶如仇,这次是一位领导的公子想到部队镀点金,就想让黄容军照顾照顾。虽然性格耿直,但是黄容军并不傻,不然也做不到连长。应该有的照顾还是有,但是这个领导的公子太过于纨绔,在连队里经常仗势欺人。特战队可不是一般的部队,经常会有一些任务的,危险性还是比较高的,为了整个连队着想,黄容军果断的将他踢出了连队。

  虽然黄容军说得非常婉转,为了他的安全考虑,领导也非常理解,但是这些纨绔子弟最在乎的就是面子,就将黄容军记恨在心了。领导虽然不会出手对付黄容军,但是下面多的是喜欢拍马的人,领导那里不好下手,自然就走亲人这方面的路子了。知道黄容军被记恨了,自然就想办法为难黄容军,最后将黄容军踢出了特战队,调到了这一个普通的军营中,只能负责一下大学生的军训了。

  看完黄容军的资料,李懿轩也不得不感慨一句,真是一个拼爹的年代啊。遇到就是一种缘分,李懿轩决定还是出手帮忙一下,就给轩辕擎天打了电话,让黄容军军训结束后去找自己。

  一个月时间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过得很快,但是对于在参加军训的学生而言,就有点度日如年的感觉了。现在人民的生活条件好了,像李峰那样喜欢运动的人越来越少,可以说百分之八十的学生一经训练,全部都是叫苦连天。

  不过人的适应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半个多月后,所有的学生基本都可以适应这种强度的训练了,也在训练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不过学生毕竟不是军人,在大家终于适应了这种训练的时候,军训的时间也到了,是时候离开军营了。

  虽然教官平时训练时很严肃,但是私下里还是非常关心大家的,大家同教官之间不知不觉的就产生了一些感情,面对着离别,一些感情丰富的女孩子甚至抱着教官哭出了声。

  结束军训后,又到了国庆节,学校自然也是放假了。李懿轩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再加上基本天天晚上有回家,这次放假就没有回去,毕竟来回一趟最少也要几百块,比在学校里住几天要花费更多。

  宿舍中的另三个兄弟,赵端生离得最近,一结束军训就回家了,黄忠凯和李峰的家比李懿轩更远,也没有回去。

  出来工作过的人,很多时候都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的学习。李懿轩以前在工作中也经常这样想,虽然现在有了宝塔中的传承,但是那毕竟是从以前传下来的,有很多东西与现代的社会有了很大的脱节。这次这么好的机会,李懿轩当然就非常珍惜。放假后,基本上每天都泡在图书馆,以现在李懿轩的能力,看起书来自然是非常有效率,而且看过的书基本就像拷贝进电脑一样的存贮在了脑海中。

  这天,吃过早餐,李懿轩与平时一样,又早早的来到了图书馆。正在李懿轩准备进去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

  “沈正刚。”李懿轩忍不住叫了一声。

  前面一个体型胖胖的男孩子听到叫声,转过了身来,看到了李懿轩,一脸惊喜的叫道:“轩哥,你怎么在这里。”

  其实沈正刚并不是比李懿轩小,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沈正刚比李懿轩大了四十天,是李懿轩家的邻居。

  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从小学一直到初中都是同班同学,而且是同桌。小时候沈正刚的学习成绩不好,李懿轩经常的去他家里做作业,辅导他做功课。

  小孩子本就是比较调皮的,特别是农村里,从小也不像城里那样有各种玩具或者是去幼儿园上学,家里人一下地干活,基本是属于没有人管的状态。两人才相差四十天,从小在一起,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自然就是合伙调皮捣蛋,经常的将村里闹得鸡飞狗跳的。

  沈正刚从小就比较胖,学习成绩也没有李懿轩的好。李懿轩记得小时候小学里面重建教学楼,学生因为没有教室,轮流上课。那时才读三年级,是上上午的半天,下午放学后,两人肚子饿了,然后就跑到了菜园里去偷黄瓜和西红柿吃。那时候的菜还没有现在这样大量的使用化肥和农药,自然也不用担心中毒的问题。跑进了菜园,沈正刚看到了一个黄瓜架上面一根很大的黄瓜,就准备摘下来。李懿轩从小就精明,知道那是人家专门用来留种的,不好吃,就让沈正刚不要摘,要找那些刚刚出来,顶上还有花的小黄瓜摘着吃。沈正刚以为李懿轩骗他,就是不听,认为大的就是好的,摘了下来,结果可想而知。

  虽然沈正刚身体很胖,但是小时候有一手绝活,那就是钓鳝鱼。用一根自行车上面的钢丝,前面磨成一个钩子,后面弯成一个手指大的圈套在手上,再在上面穿上一条蚯蚓,一个简单的钓鳝鱼的钩子就做好了。李懿轩就负责提个小水桶跟在后面,一个下午的时间,基本上小水桶里面可以装满。

  虽然是自己钓到的,但是两人也是经常吃不到,农村太穷了,黄鳝可是非常贵的。沈正刚钓的黄鳝不但经常被大人没收了拿去卖钱,而且还经常因为去钓黄鳝被打,毕竟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经常在水塘边找黄鳝洞还是非常危险的事。

  小时候两人一起调皮捣蛋,李懿轩鬼主意特别多。沈正刚一直很佩服李懿轩,小时候就被李懿轩“降服”叫李懿轩哥,从小叫到大,虽然比李懿轩大,但是习惯就这样自然形成了。

  后来两人上了初中,李懿轩开始在外面混,沈正刚人胖自然就多多少少有点自卑,调皮捣蛋少了,成绩反而越来越好。结果就是李懿轩没有上高中,而沈正刚考上了高中。然后李懿轩一出来打工十年,那个时候可不是每人都有一部手机在身上的,自然就断了联系。回到家乡,李懿轩当然也问过沈正刚的消息,不过他父母只知道他在海上市,具体做什么也不知道,也有三四年没有回去了。

  两个儿时的伙伴在异地重逢,当然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图书馆两人也不去了,沈正刚拉着李懿轩就向外走。两人边走边聊着小时候的事,不时的发出大笑声。现在李懿轩再回想小时候的事,感觉自己真是太混蛋了些。

  对于沈正刚,李懿轩是非常信任的,也没有问去哪,就跟着沈正刚走了,一会儿进入了学校的停车场,在一辆黑色的宝来面前停了下来。

  随着沈正刚坐进车里,李懿轩随口笑道:“现在在干嘛,看你混得还不错啊,车都开上了,听你家人说有三四年没有回去了吧,混得这么好都不回去,是不是怕哥找你借钱啊。”

  将车子发动,沈正刚递过来一支烟,说道:“少扯蛋,你不是也十年没有消息了,怎么样,现在在这里来干什么,不是来上学的吧?”

  点上烟,李懿轩吸了一口说道:“还真被你说对了,就是来上学的,刚刚军训结束。”

  “靠,你多大了,现在才大一?”

  做任务的事自然不能同沈正刚讲,李懿轩只能说谎:“在外工作十年,后悔自己以前没有认真学习,现在有了一些钱,在家里也开了一个公司,我就改了身份证,托关系来读书了。”虽然任务不能同沈正刚讲,不过在自己死党面前,李懿轩对自己开公司自然没有隐瞒,有点小炫耀的说了出来。

  “靠,公司都办起来了,那不是很有钱了,怎么还这副打扮?骗哥的吧。”沈正刚上下打量了李懿轩一眼,一脸怀疑的说道。

  “啪”的一声,李懿轩在沈正刚的脑袋上拍了一下说道:“胆肥了啊,在我面前也敢称哥了。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从小到大,那次我说话不算数了。”

  “别拍头,我怀疑我的脑袋就是被你拍多了,才会傻傻的被你骗,叫你哥的。”

  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很快,车子就开进了一个小区,沈正刚就住在这个小区内,房子是三室两厅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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