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蹊跷的火灾

  天气炎热,连电风扇也没有,林麦热得辗转难眠。  好容易快睡着了,又被外面女子的哭骂声吵醒。  林麦丝之前经历过一回这种情形,因此无动于衷,只是提高了警惕性。  还是那个套路,房门被人拍响,一个女人焦急地在外面乞求:“开开门,让我进来,不然我会被我男人打死的!”  林麦不屑地翻了个身。  我让你进来,我的下场就会很惨!  想利用她的同情心?很难哪!  一个男人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是女人逃跑的声音,男人的追赶声,然后是扭打声,一阵嘈杂过后归于平静。  就在林麦再次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之际,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失火了!快跑呀!”  她倏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用力闻了闻,果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烟火味。  她急忙把灯拉亮,只见袅袅青烟从门缝里钻了进来。  林麦连忙从床上跳下来,把装着随身用品的包包背在了身上。  又去卫生间绞了一条湿毛巾捂在口鼻上,但是没有急着夺门而逃。  因为她不能确定外面是不是圈套。  万一是圈套,自己贸然跑出去,就是鱼落网了。  可如果不是圈套,自己犹豫不决,会错过最佳逃生机会。  这时,外面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和小孩妇女的哭喊声,貌似还有旅馆服务员让房客快点逃生的呼喊声。  如果外面是个圈套,那动用的群众演员也太多了。  林麦这才猛地把房门打开,一股浓烟扑面而来。  幸亏她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那些浓烟没有对她造成太大的困扰。  走廊里开着灯,到处一片混乱。  林麦夺路向楼梯口跑去。  等一口气跑下楼梯,跑出旅馆时,看见不少房客都聚集在旅馆门口,心有余悸地紧盯着火势看。  因为半夜三更逃生,有的男人衣衫不整,甚至光着上身,还有的连鞋都没顾得上穿,打着赤脚站在地上。  像林麦衣衫整齐的没几个。  单身在外,睡觉她都是和衣而睡的,就是怕遇到危险好逃跑。  不等消防车来,旅馆里的几个服务员拿着灭火器自己就把火灭了,然后招呼众人可以回房了。  一个房客费解道:“这么浓的烟,怎么没什么火,不太正常啊~”  另一个房客不客气地怼道:“难道非要来一场大火把我们都烧死在里面就正常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心。  林麦锁眉,难道这只是一场假火?  歹徒放这场假火的目的在哪里?  会不会是歹徒打算趁着大家只顾逃命,几乎没人会关房门之际,潜入到房间里去行窃?  可问题是,逃生时人们一定会把钱财拿上。  那么,放烟行窃的可能性就不大,反而趁机潜入房间的可能性比较大。  要真是那样就危险了,待会回到房间,门一关,谁知道歹徒会做什么坏事!  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性,林麦砰的一声把自己的房门从外面给关上了。  然后大声冲着其他房客道:“大家先不要进去,学我把房门从外面给关上。  这场火太蹊跷了,我们得报警让公安来调查有没有人恶意放这场火。”  不少房客都很疲倦,只想早点休息:“报警没问题,可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公安调查有没有人恶意放火,和我们睡觉又没有冲突。”  林麦道:“虽然这两件事没有冲突,可是我怕有人恶意放火就是为了混进房间里图谋不轨。  你们如果不怕出意外那就进去吧,反正我要等公安调查清楚了再说。”  大家这才没有异议,学着林麦把房门从外面给关上,并且让旅馆的服务员立刻去叫公安来搜查房间。  很快来了两个公安,一间房一间房地搜索。  虽然这个年代没有防盗网,可是每间房间的窗户都安了铁栅栏。  如果有歹徒进入房间,唯一的出入口只有房门,所以想搜出歹徒并不难。  一连搜了七八间房间,没有任何发现。  那些提心吊胆的房客把心都落回了肚子里,都说林麦太过小心谨慎。  有的房客甚至抱歉地请公安回去。  林麦忙道:“他们不想检查是他们的事,请公安同志把我的房间检查一下,我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很怕出事。”  两个公安很负责,进去搜她的房间。  虽然有不少房客站在林麦的房间外面看热闹,但是谁都不认为会从她房间里搜出歹徒。  却不曾想,两个公安把房门一打开,一道黑影就往外冲。  两个公安眼疾手快,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那个黑影给控制了。  看热闹的房客惊呼起来:“还真有歹徒呀!”  一个公安厉声问歹徒:“老实交代,你潜入别人的房间想要干什么!”  借着走廊的灯光,众人看清,歹徒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穿着花衬衫和牛仔裤,浑身上下散发着脑残志坚的流氓气息。  歹徒虽然有点慌张,但还算对答如流:“没打算干什么,就想趁乱进去偷点东西,但是什么都没有偷到。”  一个公安问林麦:“房间里有贵重物品吗?”  林麦飞快地思索了几秒。  如果说房间里有贵重物品,可是在歹徒身上又搜不出来贵重物品。  倒显得她在故意说谎,栽赃陷害歹徒,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因此摇了摇头,拍了拍背在身上的小包包:“我身上没有什么贵重物品,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我的包包里。”  那个歹徒听到这句话大松了口气。  可是林麦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让他魂飞魄散。  林麦指着他道:“这个人我之前见过。”  “哦?”一个公安问,“你在哪里见过他?”  林麦说得煞有其事:“我男朋友带我去吃晚饭时,我看见他跟在我身后。  我男朋友送我来这里住宿,我看见他又跟在我身后。  不过当时我没放在心上,以为全都是碰巧,毕竟他也有可能要吃饭和住宿。”  歹徒叫了起来:“你胡说!我没有跟踪你!”  林麦冤枉他一点都不心虚,蔑视了他一眼,不屑与他争吵,对两个公安道:”可现在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他,那之前就不是碰巧了吧。”  一个公安点头道:“当然不是,他之前跟踪你有可能是在踩点。”  林麦面色变得极其凝重,一脸费解地问:“踩我的点?他踩我的点干嘛?我身上也就几十块钱~”  既然不是为了钱,那就是为了色。  林麦拼命把歹徒往劫色方面推。  这个年代,小偷小摸不一定是死罪,但是犯了流氓罪,很容易吃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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