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老友

  体育馆的篮球场上,阿元一套齐全的装备穿在身上,左腿的膝盖上还绑着一个绷带,留意了一下他的球鞋,科比第八代篮球战靴,这些年来我和他的唯一一个共同追崇的人,就只有科比了。

  远远的就看见他在投篮,隐隐间有些科比的样子,这小子一直在模仿偶像的动作,我小跑着过去。在他投出一个球的时候,我一个加速杀到篮下,跃身而起,拿下了篮球。

  本来想潇洒的一个转身跳投,无奈穿得是一身西装皮鞋,身子一点不方便,把球扔给他,笑着脱衣服。

  算算时间也是一两年没有和他见面了,只要他一打电话给我,必定是要在篮球场上来一场对决,虽然我打得不好,但是乐意。

  我们在高中的那段岁月里成为了哥们儿,后来成了好兄弟。

  提起来,那时候我们都喜欢篮球这个运动,尤其是他,简直是爱到了骨子里。

  前面就说过,在大学的一次假期里我带上几百块去找假期工么,那时候陪伴我一起的人,就是他。记得我们当时租了一间小的不能再小的廉租房,每天出去工作回来就瘫在床上。

  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要打球的冲动,即便我们所住的地方离体育馆很远,来回要一两个小时,他还是忍不住要去。

  说来好笑,明明就是做假期工,没什么钱,他偏偏每天都要去打球。每次都想拖着我去,都被我拒绝,我可没他那么好的精力。

  他一来一回就得花费四块钱,对于当时的我们的经济状况,无疑是个巨大的压力,但是偏偏他就去了。导致我那段时日对匣子更是感叹至深。

  有时候我们下班很晚,八点钟他也去,球场九点关门,他八点四十赶到那里,打上二十分钟又回来。我不理解,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是一种信仰,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再像高中那般热爱篮球,只是偶尔的时候去看上一两场nba直播。

  高中的时候,每个周末我都会骑着我的摩托车去他家那边,在他家附近有一个球场,我们会在哪里挥洒汗水,每每打到精疲力尽,才球回家。

  那段日子里,我们共同的信仰就是科比。

  也许我在这里说科比大家可能不会知道,但是他的话想必很多人听说过。他说,在你想要放弃的那一刻,想想为什么当初走到了这里;他说,低头不是认输,是要看清自己的路仰头不是骄傲,是要看见自己的天空;他还说,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我每天都能见到。

  这就是我们对他的信仰的信仰,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是精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

  从初中开始就一直追着他的步伐走,只是最终我还是在大学的时候,逐渐褪去了对他的热情,越来越少的关注他。而阿元,从没有丢掉,即使是到了现在,他还是对他,信仰得真诚。

  当我在写这段话的时候,身为超级传奇巨星的科比,也许还在洛杉矶的某一个训练室不停地投着篮,每天凌晨四点就起来投篮,毕竟五个总冠军的戒子还放在他的家里。

  我在脱去外套的时候,阿元运着篮球冲到篮下,一个漂亮的拉杆上篮,球落入篮筐,在地上嘭、嘭、嘭地弹着,他向我走过来。

  我把白衬衣的衣袖挽起来,伸手和他轻轻撞了一下拳头,相视一笑,我说,来。

  他说等等,上下打量了我这一身,一脸嫌弃的说,怎么打?皮鞋西裤白衬衣,就是一个在办公室坐着敲电脑的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在欺负我。

  在球场边,他把一套球服向我扔过来,又递给我一双球鞋,去换吧,他下巴扬了一下,我看到了厕所,我假意笑笑,待会儿可别认输。

  他笑笑,滚犊子,嘚瑟。

  等我拿着我的皮鞋和白衬衫出来的时候,他把篮球扔给我,看着高速袭来的球,我情急之下把手中的衣服和皮鞋扔在了地上,伸手接住。

  他笑了一声,哟呵,还接得住,看来反应还在的嘛,来。

  穿着合脚的鞋,微微跳了两下,感觉还不错,好,我进攻了。

  我右手带着球,迎着他,把身子的重心压下来,正准备把球运到左手,不料他的手速极快,迅雷不及掩耳,就打断了我的动作。他连连伸手碰了几下球,我两只手及时的抱住,他退了一步,双手举得高高的,干扰我的进攻。

  看了一下篮筐,我再次压低中心,踏出左腿,一个胯下运球之后,转了个背后运球,球又回到我的右手,从右边加速杀到篮下,他却还是贴着我的身子,没有办法了,转身勾手,篮球在框上滚了一圈,没进。

  换他进攻,他先是一个左摆的假动作,我的整个身子的重心就像左偏移过去,但是随后他却是向右运球,摆脱了我的防守。我急忙回身补防,无奈他的速度已经启动,我始终慢了半拍,他上篮得手。

  他快速的跑到三分线外,运着球,狡猾的一笑,五个球,一个球五个俯卧撑。

  我鄙视,打出优势就尽占便宜,可耻。

  第二球他带球晃了我几下,直接在罚球线就稳稳的命中。看着他的笑容,我意识到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也耍了个赖皮,你是专业的,我是业余的,五个球的规则对我不公平。

  换一种规矩,怎么样?我挑眼看他,他耸耸肩,随你。那表情,意思是随便我怎么换规则,输的都是我。

  于是我就把规矩改成了我进一个球他做四个俯卧撑,他进一个球我做三个俯卧撑。他白了我一眼,说我奸诈,我笑着说反正都是我输,怎样对你都没有什么影响,他笑笑,好。

  我们就开始了对决,老实话,我和他在篮球上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他进了四个球之后,就有意无意的让着我一些,我也不客气,就把球丢进篮筐,打了二十分钟后,他以五比三赢了我,也就是说我要做十五个俯卧撑,他也要做十二个。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不可能看着我一个人做的,所以他让我三个球,陪我一起。

  反正这就是阿元,他总是如此,明明是个大老爷们儿,却无比暖心。

  很久没有这样激烈的运动了,从地上爬起来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小刀,你的身体荒废了多久了,喘气儿这么厉害,他看着我。我双手撑在地上,身子向后仰着,吸了口气儿,你上次是什么时候来找我的,就有多久。

  他摇摇头,像你这样的人多了去,成天都是工作工作,其实身子骨早已经生锈,健康迟早要出问题。他喜欢篮球,所以喜欢运动,身体健壮,没有一丝粗气可喘,哪里像我,感觉弱不经风,与他相比。

  没办法,生活由不得我,不工作就没饭吃,所以哪里来的时间?嗯,我以为这样说合符情理,他也找不到说的。

  永远不要说你没有时间,你每天所拥有的时间和海伦-凯勒、路易-巴斯德(法国化学家、细菌学家)、米开朗基罗、特雷莎修女、达芬奇、托马斯-杰斐逊以及爱因斯坦这些人一样多。

  嘿,我没想到,他竟然言辞这般犀利,针对性极强。

  我突然笑了,不错嘛,都会用名人的话来反驳我了。

  他看着我笑,一脸正经,多活动下终归是好的,这是作为兄弟的担忧,我清楚他的意思。

  我站起来,给了他一个熊抱,捡起篮球对他说,兄弟,继续。

  他义正言辞的脸上也露出笑容,我们一直打到了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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