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灭世瞳

  说完,魔君抱着丽斯脚踏虚空,散发出无尽的威压,威压之下,所有妖魔不由自主的下跪,万丈凶兽也俯首听命“众妖魔听令,我现在将把你们实力神王以上的妖魔封印在这片大陆,但是万年之后我会来解开封印”。

  魔君的命令,众妖魔虽然不解,但是对于魔君,他们是绝对服从的。片刻,两成以上的妖魔被封印,留下的妖魔被命令留守在卡伦卡亚。

  “冥王,把我改进人间道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魔君溺爱的抚摸着丽斯的脸,取下满是痕迹的‘噬魂’“噬魂,幸苦你了,以后你就是我,懂吗?”

  只见‘噬魂’内飘出一团黑雾,黑雾慢慢变成一个半跪姿势的青年男子“主人”。

  魔君指了指六臂少女“以后妖魔们就交给你们管理了,记住不要去西纳普斯”。

  六臂少女与噬魂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魔君点了点头,深情的看着丽斯,无力的说道“冥王,我意已决,善后的事情就麻烦你了”。

  “魔君大人,请接受我的最后一拜”冥王也十分难受,对于这个年轻的领袖,冥王还是打心底佩服的,不仅没有让自己的阴兵参加战斗,还给了自己不少好处,可惜世事难料。

  冥王、噬魂和六臂少女沉重的给魔君磕了头,而魔君什么也没说,只是背对着三人。

  “魔君大人走好”三人齐声,除了冥王的凝重以外,六臂少女与噬魂都有些哽咽。

  魔君再次深深叹了口气,最后看了一眼怀里的丽斯,两行热泪从眼角留下“丽斯,等我到了冥界再给你道歉”。说着,魔君举起右手,在三人愤恨的目光中刺穿了自己的心脏,生命即将到达尽头之时,魔君留了一句遗言“把我和丽斯火葬了吧”。

  “是……”

  回到自己的精神空间,场景还是那片场景,只是气氛变得不一样了。

  “人类恩将仇报,魔神与神明无力回天最终败北,您也因爱自尽,但是现在您与主母终于转世,我们都在等您归来,带领我们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时代”噬魂抬起头激动的说道:“属于魔的时代”!

  而秦择此时如同变了一个人,眼神变得比之前更加凌厉,表情也比之前丰富了,只是不知,现在站在这里的,是魔君,还是秦择?

  “魔君大人”?

  噬魂怀着兴奋的心情小心问道。

  只见秦择开口说道:“我是秦择,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魔君,就当做是我的一个身份吧”。

  噬魂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失望,但随即又好奇问道:“那主人您的记忆是恢复了”?

  “差不多记起来了”。秦择深深的叹了口气,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吞噬了一个不得了的灵魂,而且还和他融合成为一体了,不过这样也好相当于捡了一个金手指:“我昏了多久”?

  “一天”。

  在精神空间内,秦择摸着下巴稍加思索:“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我还留下了一份没有修炼过的瞳术功法”?

  “是,主人,近些年以来,属下已经将您的‘灭世之瞳’练至大成,现在只需要属下将功法分离出来,传与您即可”。

  十万年啊,接近十万年的时间才被噬魂完全学会,这功法是有多难修炼?虽然噬魂是器灵,想要修炼功法要困难得多,但是居然用了十万年的时间!

  “那好,来吧”。秦择张开双臂准备好了功法转移。

  功法转移,原本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做到的,别人修炼好了,然后直接传给其他人?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噬魂是器灵,本身就不受人类身体的限制,再加上功法特殊,不可能的事,现在变得可能了。

  噬魂闭上左眼,睁着右眼,意念一动,右眼瞬间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眼白逐渐变成黑色,黑色瞳孔往上下拉长,变成了红色,大概看上去,就像猫眼一样,只是眼白黑,眼瞳红,给了人一种邪恶的感觉。

  “灭世瞳,往身传,魔瞳术,不留遗”!

  随着噬魂的声音响起,秦择的眼睛也猛地睁开,他的左眼,逐渐变成了灭世瞳的恶魔眼,种种瞳术,通过一股血色红光,传进了秦择的脑海,同时,也在快速消化着。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

  终于,灭世瞳的交接完成了,噬魂的眼睛恢复到了正常的样子,秦择的左眼完全变成了猩红色的恶魔眼,看上去十分诡异。

  意念一动,左眼回复正常。

  秦择突然想起一件事,噬魂的实力在当时可是很强的,虽然当初人魔一战伤得非常严重,但不知道经过十万年的岁月后怎么样了:“对了,你的实力恢复到了什么程度”。

  噬魂略带愧疚的回答道:“属下惭愧,因为没有魂魄吞噬,才恢复到真神三重天”。

  “这么慢”?

  秦择通过记忆知晓,实力最强的不是神王,在神王之上,应该还有源神,始神,至高之境,和主神。

  而神王之上,就是以半圆满,圆满,和巅峰来分级了。

  按照实力等级来说,当时的情况是:

  魔神:至高巅峰。

  神明:至高巅峰。

  冥王:至高圆满。

  魔君:主神巅峰。

  丽斯:神王一重天。

  后期阿修罗:始神巅峰。

  噬魂:至高半圆满。

  除了神明,魔神、天道、冥王、魔君以外,其他人想要与天同寿,实力必须要达到至高之境,当然,噬魂是器灵,不存在寿命这一说,就算是亿万年过后,出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亿万年过后也回是什么样子,前提是器灵居住的神器不毁。

  十万年前的丽斯十六岁就已经达到了神王境界,虽然大部分功劳是魔君和木之法则的,但是天赋也很重要,再加上当时的灵气,都浓郁到可以用来洗澡了。

  如今的灵气虽然稀薄了许多,但是如果有当时的魔君在,随便一个天赋异禀的人类也可以瞬间达到神王级别,这就是主神境界的可怕之处,就算是至高巅峰,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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