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瓜分天下

  在西部攻略此后不久,我铁木真正式的分封了几个儿子的封地。这是为了让他们都参与帝国属地的管理。

  许多典籍记载的是分地。

  这是对历史和事实不明确的一种说词。

  封地,是可以收回,和每一时刻都要进行行政上的监察管理的。

  分地,是不再是国家的财产,系私有的资产一说了。

  “四大汗国”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指成吉思汗时代分封的“术赤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拖雷汗国”(后演变为元朝);另一种说法是指元世祖忽必烈时代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汗国”。

  作为人言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一生兼并及占领辽阔的土地,奴役了广大的人口。

  大约在成吉思汗建国不久,按照游牧民族中分配了家产。蒙古人以战功功绩公平分配财产,成吉思汗的四个儿子(即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凭借自己战功继承自己所打下的领地。“他们是成吉思汗王国的四根基柱。他授与他们每人一个王国,称他们为四‘曲律’。”

  成吉思汗族中的五个兄弟,铁木哥斡赤斤、拙赤合撤儿、按赤台、别里古台、阔列坚等也事实参与了历来的战争,也都为蒙古帝国奉献一生。

  所以成吉思汗不单此后分封了四个儿子,还将国土,属民此前分封给他的五个兄弟。

  而且,在时间上,分封兄弟比分封儿子还要早一些。

  综合《元朝秘史》、《史集》等史料的记载,获得分封的成吉思汗的兄弟有铁木哥斡赤斤、拙赤合撤儿、按赤台、别里古台、阔列坚等。

  其中,铁木哥斡赤斤和他的母亲月伦一起,竟获得了近一万户的分封。

  按蒙古旧俗,子女成人后,各携一份家产,分户另立,惟幼子留在父母身边,将来由他继承全部家业。故多称守产幼子为斡赤斤。

  元代史料,经常仅以斡赤斤称成吉思汗幼弟,而从来不以名字入典籍。大概就因为他经常以幼弟身份据守老营,也许还要加上他生性懒散,“早行睡的,晚行起的”个性。

  在成吉思汗统一漠北的早期军事活动中,似乎难得见到他的行踪。1204年,铁木真得到乃蛮太阳罕部将要进攻他们的消息,即在驻夏地帖麦该川,召集忽里台大会商讨对策。

  部下中有人主张待秋来马肥时再出兵。

  斡赤斤竭力反对以“骟马正瘦”为推辞贻误战机,愤然宣布:“我的骟马每肥每有。这般言语听着如何可坐?”

  当时的铁木真异母弟别里古台,也力主乘乃蛮不备主动出击。

  在两位兄弟的支持下,铁木真遂决意及时进兵。

  在与太阳罕部进行的纳忽昆山决战中,斡赤斤受命负责统带供铁木真阵前替换骑乘的从马。

  按蒙古旧制,凡“亲御上马”之职的,都系“国法常以心腹”。

  可见斡赤斤当时受铁木真宠信之深。

  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遂称成吉思汗。

  按千户、一百户体制编组起来的全蒙古百姓,连同他们的牧地,按当时蒙古社会的制度,被分配给成吉思汗兄弟、子弟等组成的黄金家族的各个成员。

  据《世界征服者史》记载,斡赤斤与他的母亲月伦一起,分得一万户游牧民。

  据《史集》,则斡赤斤分得五千户,诃额伦分得三千户。因为月伦死后,这三千户仍由守产的幼子斡赤斤继承,所以实际上他总共分得八千户

  (后来,蒙古大汗的继任人窝阔台在中原汉地又一次分土分民,成吉思汗的弟弟斡赤斤再次获得了62156户的分封,仍然比成吉思汗的儿子术赤的41302户及察合台的47330户要多。这次分配的原则之一,就是按照成吉思汗时,各人原封牧民户数的比例来推算中原封户的多少。)

  由此得见,成吉思汗共分封了九位兄弟、儿子。

  这些兄弟、儿子在各自分封“兀鲁思”(汉译为:大蒙古国)之内,都有独立管理军队、属民、贡税、牧地的权利。

  当时不久后称汗的八人,历史学家王国维以为应是合撤的儿子也苦、合赤温子按赤台、斡赤斤、别里古台、术赤子拨都、察合台、拖雷子蒙哥,加上窝阔台。

  当时的宋人的记载,事实也没有“四大汗国”的说法,这几个汗国是此后历史研究学家很谬误的加上去的称谓。

  这表明,当时事实只有八王。

  因为成吉思汗兄弟的分地,都在蒙古东面,合称:“东道诸王”。

  而成吉思汗诸子的分地却在蒙古西面。据日本那珂通世云:“太宗所得者,为乃蛮旧地。察合台所道者,为西辽旧地。拙赤所得者,为花剌子模旧地。”

  而幼子拖雷当时就继承了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

  但是,有学者认为,拖雷并非继承了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只不过是仅仅是临时“管辖”而已,而并“专门隶属”。

  因为,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是整个“黄金家族”的公产,归历代蒙古大汗所直辖。

  拖雷在成吉思汗的继承人窝阔台即位时,就将中央兀鲁思全部奉献给汗兄,就说明了这一点。

  拖雷家族则另有“兀鲁思”。据《元朝秘史》记载,拖雷曾获得过成吉思汗5000户的分封。

  这一点很重要,这表明后来与元世祖忽必烈争大汗之位的阿里不哥,他继承的只是拖雷的“兀鲁思”而已。

  这是一种辖区管理制度,也是蒙古帝国最初的行政管理区划形式。

  一方面,成吉思汗之后的蒙古仍然继承了分封政策(例如窝阔台曾经将中央兀鲁思的三千户转赐给皇子阔端)。

  另一方面,随着蒙古帝国对异国不断的征服,以及领土不断的开拓,蒙古贵族分配财产的传统又有了新的发展(例如进入中土之后分封的五户丝食邑民等),但最值得一提的却是最终出台的宗王出镇制度。

  就是此前说到过的,开始相继分封诸王子为王,统兵出外藩屏朝廷,这就是宗王出镇。

  分封兀鲁思的军队是由本兀鲁思的部民形成,完全是诸王个人的私属;而宗王所管辖的军队则多从各个不同来源和兀鲁思内抽出,并非全是出镇宗王的私属,出镇宗王只是以皇室成员的身份担任军政首脑,代表朝廷执行军政任务,出镇宗王的权力往往超越于诸王之上。

  这是对诸王制度的一种军事节制,也是一种统一管理形式。

  最初的宗王出镇,有较强的独立性,在镇所多沿袭了成吉思汗时期兀鲁思分封的形式和内容,但灭宋之后,元世祖忽必烈对各出镇宗王及分封的诸王兀鲁思普遍削夺事权,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设置行省管辖投下分地、宗王在镇戍区与行中书省等权分治、世袭与非世袭兼行等内容。

  另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王族封地之间的相互争夺与战争内乱,一些宗王在镇戍区,却乘机拥有了实际独立的地位。

  一种区域管理,事实上演变了成了藩镇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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